1、法院必须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去调查取证。
2、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去调查取证,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的规定,所有证据都必须在庭审时出示。如果开庭后去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获得的证据还得再次开庭举证、质证,既浪费司法资源,还给当事人造成诉累。所以,司法实践中,法院都是在开庭前调查取证。
3、调查取证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 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以中国视角“拿来”外国作品有几大好处 日前,在“21世纪年度最佳外国小说·微山湖奖”命名大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陈众议先生讲了一句中肯之言:中国文学远远地看过去,暴力、情色、悬疑、言情……芜杂一片,看不清主线是什么。当代外国文学作品虽然繁杂,却有一根主线从未断过——“人文关怀”:即对人内心的抚慰、对道德感的强调,对信仰、宗教、人性的尊重。“《拯救大兵瑞恩》也血腥也暴力,但它要讲的是人,是那么多人对个体生命的不惜代价的拯救。”陈众议认为,外国文学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起到了重大的启蒙作用。21世纪是中国读者真正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世纪,当代外国文学作品应当为中国文学提供一个强大参照系。 据了解,“21世纪年度最佳外国小说评选”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国外国文学学会共同发起,已成功举办了7届,评选出版了来自14个国家的37位作家的37部作品。“200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勒克莱齐奥的作品《乌拉尼亚》,就是该奖项2007年度获奖作品中的一部。 在笔者看来,这项评选有三得。第一,在文化全球化的大趋势中,它以最快速度把优秀的外国文学新作介绍给中国读者,形成文化上的借鉴与交流,是中国读者“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举足轻重的一步,这在中国出版界是第一次。其次,以中国学者的文化立场和美学视角,对当代外国文学作品做出评价和选择,可以说,是“中国视角”遴选世界文化的“中国诺贝尔奖”。以我为主,拿来主义,体现了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同时也是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平视的昭示。第三,该奖项正在从稚嫩到成熟,从单薄到丰厚,从零散到规范,从小众到大众——日前,中国出版集团麾下的人民文学出版社与中国外国文学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联络微山湖等地方力量,以“21世纪年度最佳外国小说·微山湖奖”冠名,自2008年起连续评选5年,将形成专家推荐、大众评选、权威出版、引动阅读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对当代中国读者来说,既必要,又可行,也有益。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总裁聂震宁说,这个奖项的每年评选只是一个“主项目”,还有“专家读者互动”、“外国作家讲座”、“读者参与阅读”等多种“子项目”形式,将这个活动不断大众化、丰富化和趣味化,因为“提高文化软实力,让中国文化‘引进来、走出去’以及‘阅读为读者服务’”是终极目标。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潘凯雄认为,该奖体现了中国文化界的国际化眼光以及与世界同步的全球化立场,它应该被建设成为“在全国及至世界具有高度影响力的知名奖项”。
勒·克莱齐奥(Jean Marie Gustave Le Clézio),法国著名文学家,出生于1940年,是20世纪后半期法国新寓言派代表作家之一,也是现今法国文坛的领军人物之一,与莫迪亚诺、佩雷克并称为“法兰西三星”。在1994年法国读者调查中,克莱齐奥成为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家。200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勒·克莱齐奥代表作品有《诉讼笔录》、《寻金者》、《罗德里格岛游记》等。勒·克莱齐奥曾多次访问中国,与中国文化界保持着长期的交流,并任南京大学[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 名誉教授
庭审笔录是对法庭审理全过程所作的记录,是以文字形式对庭审全貌的再现,是重要的诉讼笔录。庭审是整个审判活动中的重要部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庭审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明显,因此,完整、准确、快速地将庭审活动记录下来,是书记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体现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一个方面。书记员如何做好庭审笔录,在庭审记录过程中体现“公正与效率”的这一法院主题要求,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庭审记录必须客观、真实。 实事求是是庭审记录最根本的要求,也是法院公正审判的要求。如果庭审笔录在记录内容上不客观,不能真实反应庭审,庭审笔录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书记员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必须克服一种错误认识,纠正一种错误的工作习惯。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一名业务娴熟的书记员能够发现审判人员在庭审中的失误或者错误,并且能在庭审笔录中主动予以补救和纠正,这种错误的传统认识对书记员客观、真实记录庭审影响较大。还有一种习惯,就是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送交审判员审阅的时候,会按审判人员的要求对笔录进行不符合实际的修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书记员往往会应审判员的要求将证据集中出示、质证在笔录中记录成规范的一证一质。习惯上我们称此为审判员与书记员的“互相配合,相互搭台”,殊不知这样的后果就是用规范、严密的庭审笔录掩盖了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会损害到当事人的权利,长此以往还会造成重笔录轻庭审,与规范庭审、提高庭审质量的要求背道而驰。只有充分尊重庭审事实才能充分保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最终实现公正的判决。客观、真实的记录是保证公正实现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从另一个角度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书记员如何做到笔录的客观、真实,首先需要书记员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另外,书记员的单独管理也是保证书记员坚持客观、真实原则,不受外界干扰的一个有效方法。 二、庭审笔录中对庭审程序的记录必须完整。 程序的公正才能保证实体的公正,庭审需要进行的每一个法定程序都是为了在充分保证诉讼参与人诉权的基础上,使案件事实最大可能地得以查明,都有其特定的法律上的功能与意义。书记员在记录庭审过程中,应将庭审所进行的各项程序记录完整,这是保证庭审笔录质量的一个关键内容。书记员应注重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与掌握,特别是要对程序法中相关内容有充分地了解。这样才能使庭审笔录中程序完整,重点得以突出。 三、庭审记录内容应力求准确。 庭审笔录中很大部分是对庭审各方语言的记录。语言是人思想的表达,文字是语言在庭审笔录中的表现形式。由于受文化程度、学历、逻辑思维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人在使用语言表达思想时可能造成误差,而书记员在以文字形式记录语言时,可能再次造成误差。为了避免这种误差,就要求书记员除具有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外,还要有较强的观察力、判断力、理解力以及通过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再次组织语言的能力。尽最大可能地记录下诉讼参与人真实意思表述。在力求准确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法庭辩论阶段的记录,随着庭审方式改革的深入,往往在辩论阶段表现出更为激烈的抗辩,面对这时的辩论内容多集中在证据证明力与适用法律等关键问题上。各方为支持各自的论点,多使用法学理论中的有关理论语言,还有的是学理方面新的观点和认识。这就要求书记员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对法律前沿理论的必要的了解,否则是无法准确记录此内容的。为追求庭审记录的准确,书记员应在平时的工作学习过程中,注意自己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对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新的司法理念的学习,掌握司法改革的动态。还要注意其他知识的学习,汲取知识面要宽广,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 四、记录内容详实也是一份好的庭审笔录的要求。 但是文字记录不可能像录像那样将声、像全部记录下来,但要在笔录中尽可能地最接近的再现、复原庭审原貌,从而为审判人员正确审理案件,确保案件质量打好基础。在记录刑事案件的庭审时,注意记录好被告人的某些状态和庭审中的特殊情景,如遇被告人情绪激动等亦应记入笔录,为将来审判人员做出正确判断提供事实依据。 五、制作完成的庭审笔录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 庭审笔录作为诉讼档案要长期保存,对笔录的外观应有一定要求。现在庭审笔录大部分是打印的,因此,同一个法院的庭审笔录在格式要求、使用字号上要力求统一,这样才能美观。笔录中要尽量避免出现差错。 六、庭审笔录的完成要及时。 例如,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就要求在五日内核对,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保证案件审理效率,大多数情况下对核对笔录的时间要求就更为及时。有些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未被羁押,有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路途远,诉讼代理人代理案件多,为方便核对笔录,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就要求能当庭完成笔录,并就关键内容进行核对。这对庭审笔录完成的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书记员为适应庭审节奏,完成上述要求,记录好庭审笔录的过程中勤思考、找技巧,积累了一些有效的经验,这些经验的推广使用对记好庭审笔录有很大帮助。 1、利用现代化的办公机具进行记录。制作庭审记录模板。庭审记录中,庭前准备阶段宣布案由、案件来源、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及诉讼参与人名单、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对这部分相对固定的程序化内容,可以事先制作填充式模板,庭审记录时根据不同案件进行适当修改,或者利用文件复制、粘贴等操作技巧,把相对固定又具有共性的内容适时加入到笔录当中。这样不但可以降低工作强度,而且可以提高庭审记录的效率和准确性。 2、做好准备工作,对案由、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情况要提前了解,要在庭前加强与主审人的沟通,了解主审人对庭审的基本思路与侧重点。这样在记录庭审记录时,就能有的放矢,从而提高记录效率和准确性。 3、掌握记录技巧,做到详略得当。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可以使用以下方法:第一,舍问取答法。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先记录答话。第二,合理取舍法。庭审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这三个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照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或者扼要记录。第三,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 七、做好庭审笔录完成后的校对工作,也是做好庭审记录的一个方面。 书记员在记录庭审中出现差错或遗漏也是难以避免的,当事人对出现的差错或遗漏,法律赋予有补正权。书记员在完成此项工作时有些问题还应该注意。一是确有差错和遗漏,在这种情况下书记员应及时补正后由当事人确认签字。二是书记员如实记录了发言情况,当事人在庭后要求修改记录内容或做补充,书记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拒绝当事人的要求,并做好说明工作,且不可为图省事盲目答应当事人的要求而修改笔录,殊不知有些修改和补充是足以引起事实的改变的。例如,在记录刑事案件时,被告人在法庭调查、辩论以及最后法庭调查阶段均未讲到自己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在核对笔录时确要求在原述时加上自己有此情节的话,按刑诉法有关规定,如在法庭上出现上述情况,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将要求控方提供相应证据,或建议其补充侦查的。如被告人要求进行修改,而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不掌握这一情况,书记员错误的补正会对案件的审理质量带来不利的影响和后果。书记员的记录内容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出现不符时,不能简单更正,而是应在保留原文的情况下补记当事人新的意思,并做出必要说明后,由当事人确认签字。 总之,制作一份高质量的庭审笔录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书记员应注意法律知识、相关业务的学习,在法庭上做到“手、脑、耳、心”并用,在平时注意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书记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而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作者单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
,
是指在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庭审记录工
作及处理其他有关审判活动事项的专业人员。
书记员虽然从事的
是审判活动中的辅助性工作,但它是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所以说,
书记员的工作是保证审判活动有序
开展,
保证法官高质高效审结好每一个案件,
迅速化解社会矛盾
的重要方面,
其工作完成质量,
与每个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密切
相关,与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密切相关。
总体来说,
书记员的工作显得比较琐碎复杂,
做好书记员工
作既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又必须做到耐心和细心。
书记员工作的
中心就是紧紧围绕案件、
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现从案件流程角度
看,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分为庭前、庭审、庭后三个阶段,其中,
庭前工作是基础,庭审记录是重点,庭后工作是保证,由此我们
不难看出,
做好庭审记录是审好案件的中心环节,
其表现形式体
现在庭审笔录上,
庭审笔录是法官审判定案的重要依据之一,
庭
审记录的重点是将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过程完整、
准确地记录下
来,
同时要保证当事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做好庭审记录庭
前准备工作是基础,没有有序、完备、细致的庭前准备工作,就
无法做好庭审记录,
现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庭前准
备工作谈一点看法。
庭前准备工作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
开庭审理前的一个
重要诉讼过程或诉讼阶段,
是庭审的前奏,
是为了保证庭审有序
开展而依法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
一、做到思想重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思想上重视是前
提。只有思想重视了,庭前准备工作才能做好,所以书记员要充
分认识到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对庭前准备工作的具体内
容做到心中有数,熟记于心,同时准备工作要认真细致,不能存
有半点马虎,否则就会出手忙脚乱,容易出差错,影响庭审有序
正常进行,影响法官迅速审理案件,甚至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
利。
二、做好法律文书的填写、送达工作。案件受理后,由立案
庭移送到审判庭,
书记员首先是做好种类繁多的通知书及传票等
诉讼文书的填写、送达工作。如果当事人较多的,工作更繁琐,
工作量更大,其中当事人的名称、案由等内容要多次重复填写,
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笔者认为可以将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应
诉通知书合二为一,制作一份通知书,既达到了精简工作、提高
效率的目的,又节约司法成本。在送达上坚持以直接送达为主,
邮寄送达为辅的原则,
特别是有联系电话的当事人,
直接通知其
到庭领取,
住所地在本市直接上门送达,
这样一方面诉讼文书得
到及时送达,
缩短办案的周期,
另一方面通过直接送达可听取当
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及有无调解的可能,
通过调解可以在较短
的期限内结案,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又较
好地解决了矛盾纠纷,减少了上诉率、上访率,使当事人权利及
时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
做好案件移送材料的核对工作。
对立案庭移送审判庭的
案件材料要仔细审查核对,案卷材料与移送清单上材料是否相
符,
通过核对既能防止移送中材料的遗失,
或立案时接受中差错,
又保证材料的齐全,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四、
做好庭前阅卷工作。
通过庭前阅卷一方面可以了解案情,
分析案情,
特别是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发生争议的焦点,
做到案情
重点心中有数,
同时对一些案情复杂的案件应做好摘要,
必要时
与承办法官进行交流。对案件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金额、
专用术语及生字、生词,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情况等做到提前掌
握,心中有数,为庭审记录做好充分的准备,使庭审记录准确和
快速,
另外通过阅卷核查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
保证送达中不出
错。
五、
做好开庭前程序工作。
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的情况和核
对其身份;核实诉讼材料的送达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等,正
式开庭前的程序事项,
书记员要将相关情况向法官报告,
便于法
官决定庭审的下一步程序。
历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及作品
1、1901 [法]普吕多姆(1839-1907) 获奖作品:《孤独与沉思》。
获奖类别:诗、散文
2、1902 [德]蒙森(1817-1903) 获奖作品:《罗马风云》。
获奖类别:散文
3、1903 [挪威]比昂松(1832-1910) 获奖作品:《挑战的手套》 。
获奖类别:剧本、小说
4、 1904 [法]弗-米斯特拉尔(1830-1914) 获奖作品:《金岛》。
获奖类别:诗、散文 [西]埃切加赖(1832-1916) 获奖作品:《伟大的牵线人》。 获奖类别:剧本
5、1905 [波兰]亨利克·显克维支(1846-1916) 获奖作品:《你往何处去》。获奖类别:小说
6、1906 [意]卡尔杜齐(1835-1907) 获奖作品:《青春诗》。
获奖类别:诗、散文
7、1907 [英]吉卜林(1835-1907) 获奖作品:《老虎!老虎!》。
获奖类别:小说
8、 1908 [德]鲁-奥伊肯(1846-1926) 获奖作品:《精神生活漫笔》。
获奖类别:散文
9、 1909 [瑞典]拉格洛夫(女1858-1940) 获奖作品:《骑鹅旅行记》。
获奖类别:小说
10、 1910 [德]保尔-海泽(1830-1914) 获奖作品:《特雷庇姑娘》。
获奖类别:小说
11、 1911 [比利时]梅特林克(1862-1949) 获奖作品:《花的智慧》。
获奖类别:散文、剧本
12、1912 [德]豪普特曼(1862-1946) 获奖作品:《群鼠》。
获奖类别:剧本、小说
13、1913 [印度]泰戈尔(1861-1941) 获奖作品:《吉檀枷利》、《饥饿石
头》。 获奖类别:诗、小说
14、 1914 因战争未授奖
15、 1915 [法]罗曼-罗兰(1866-1944) 获奖作品:《约翰-克利斯朵夫》。获奖类别:小说
16、1916 [瑞典]海顿斯塔姆(1859-1940) 获奖作品:《朝圣年代》。
获奖类别:诗、散文
17、 1917 [丹麦]吉勒鲁普(1857-1943) 获奖作品:《磨坊血案》。
获奖类别:小说。 [丹麦]彭托皮丹(1857-1919) 获奖作品:《天国》。 获奖类别:小说
18、1918 因战争未授奖
19、1919 [瑞士]施皮特勒(1845-1924) 获奖作品:《奥林比亚的春天》。 获奖类别:诗、小说
20、1920 [挪威]汉姆生(1859-1952) 获奖作品:《大地硕果-畜牧曲》。
获奖类别:小说
21、1921 [法]法朗士(1844-1924) 获奖作品:《苔依丝》。
获奖类别:小说
22、1922 [西]贝纳文特(1866-1954) 获奖作品:《不吉利的姑娘》。
获奖类别:剧本
23、1923 [爱尔兰]威镰-叶芝 (1865-1939) 获奖作品:《丽达与天鹅》。 获奖类别:诗
24、1924 [波兰]莱蒙特(1868-1925) 获奖作品:《福地》。
获奖类别:小说
25、1925 [英]肖伯纳(1856-1950) 获奖作品:《圣女贞德》。
获奖类别:剧本
26、1926 [意]黛莱达(女1871-1930) 获奖作品:《邪恶之路》 。
获奖类别:小说
27、1927 [法]亨利-柏格森(1859-1941) 获奖作品:《创造进化论》。
获奖类别:散文
28、1928 [挪威]温塞特(女1882-1949) 获奖作品:《新娘-主人-十字架》。 获奖类别:小说
29、1929 [德]托马斯-曼(1857-1955) 获奖作品:《魔山》 。
获奖类别:小说
30、1930 [美]辛-路易斯(1885-1951) 获奖作品:《巴比特》。
获奖类别:小说
31、1931 [瑞典]卡尔费尔德(1864-1931) 获奖作品:《荒原和爱情》。
获奖类别:诗、散文
32、1932 [英]高尔斯华绥(1867-1933) 获奖作品:《有产者》。
获奖类别:小说、剧本
33、1933 [俄]伊-蒲宁(1870-1953) 获奖作品:《米佳的爱》。
获奖类别:小说、诗
34、1934 [意]皮兰德娄(1867-1936) 获奖作品:《寻找自我》。
获奖类别:剧本、小说
35、1935 因战争未授奖
36、1936 [美]尤金-奥尼尔(1888-1953) 获奖作品:《天边外》。
获奖类别:剧本
37、1937 [法]马丹-杜伽尔(1881-1958) 获奖作品:《蒂伯一家》。
获奖类别:小说
38、1938 [美]赛珍珠(女1892-1973) 获奖作品:《大地》。
获奖类别:小说
39、1939 [芬兰]弗-西兰帕(1888-1946) 获奖作品:《少女西丽亚》。
获奖类别:小说
40、1940 因战争未授奖
41、1941 因战争未授奖
42、1942 因战争未授奖
43、1943 因战争未授奖
44、1944 [丹麦]约-延森(1873-1950) 获奖作品:《漫长的旅行》。
获奖类别:小说
45、1945 [智利]加-米斯特拉尔(女1889-1957) 获奖作品:《柔情》 。
获奖类别:诗
46、1946 [瑞士]赫尔曼-黑塞(1877-1962) 获奖作品:《荒原狼》。
获奖类别:小说
47、1947 [法]安德烈-纪德(1869-1951) 获奖作品:《田园交响曲》。
获奖类别:小说
48、1948 [英]托-爱略特(1888-1965) 获奖作品:《四个四重奏》。
获奖类别:诗
49、1949 [美]威镰-福克纳(1897-1962) 获奖作品:《我弥留之际》。
获奖类别:小说
50、1950 [英]伯-罗素(1872-1970) 获奖作品:《哲学-数学-文学》。
获奖类别:散文
51、1951 [瑞典]拉格奎斯特(1891-1974) 获奖作品:《大盗巴拉巴》。
获奖类别:小说
52、1952 [法]弗-莫里亚克(1885-1970) 获奖作品:《爱的荒漠》。
获奖类别:小说
53、1953 [英]温-丘吉尔(1874-1965) 获奖作品:《不需要的战争》。
获奖类别:散文
54、1954 [美]海明威(1899-1961) 获奖作品:《老人与海》。
获奖类别:小说
55、1955 [冰岛]拉克斯内斯(1902-) 获奖作品:《渔家女》。
获奖类别:小说
56、1956 [西]希梅内斯(1881-1958) 获奖作品:《悲哀的咏叹调》。
获奖类别:诗
57、1957 [法]阿尔贝-加缪(1890-1960) 获奖作品:《局外人-鼠疫》。
获奖类别:小说、散文
58、1958 [苏]帕斯捷尔纳克(1901-1968) 获奖作品:《日瓦戈医生》。
获奖类别:小说、诗
59、1959 [意]夸西莫多(1901-1968) 获奖作品:《水与土》。
获奖类别:诗、散文
60、1960 [法]圣-琼-佩斯(1887-1975) 获奖作品:《蓝色恋歌》。
获奖类别:诗
61、1961 [南斯拉夫]安德里奇(1892-1975) 获奖作品:《桥-小姐》。
获奖类别:小说
62、1962 [美]斯坦贝克(1902-1968) 获奖作品:《人鼠之间》。
获奖类别:小说
63、 1963 [希腊]塞菲里斯(1900-1971) 获奖作品:《画眉鸟号》。
获奖类别:诗、散文
64、1964 [法]保尔-萨特(1905-1980) 获奖作品:《苍蝇》。
获奖类别:剧本、小说
65、1965 [苏]肖洛霍夫(1905-1984) 获奖作品:《静静的顿河》。
获奖类别:小说
66、 1966 [以色列]约-阿格农(1888-1970) 获奖作品:《行为之书》。
获奖类别:小说 。 [瑞典]奈丽-萨克斯(女1891-1970) 获奖作品:《逃亡》。
获奖类别:诗、散文
67、1967 [危地马拉]阿斯图里亚斯(1899-1974) 获奖作品:《玉米人》。 获奖类别:小说
68、1968 [日本]川端康成(1899-1972) 获奖作品:《雪国-千鹤-古都》。 获奖类别:小说
69、1969 [爱尔兰]萨-贝克特(1906-1990) 获奖作品:《等待戈多》。
获奖类别:剧本、小说
70、1970 [苏]索尔仁尼琴(1918-) 获奖作品:《癌症楼》。
获奖类别:小说
71、1971 [智利]巴勃罗-聂鲁达(1904-1973) 获奖作品:《情诗-哀诗-赞诗》。 获奖类别:诗散文
72、1972 [德]海因利希-伯尔(1917-1985) 获奖作品:《女士及众生相》。 获奖类别:小说
73、1973 [澳]帕-怀特(1912-1990) 获奖作品:《风暴眼》。
获奖类别:小说
74、 1974 [瑞典]哈里-马丁逊(1904-1978) 获奖作品:《露珠里的世界》。 获奖类别:诗、小说 。 [瑞典]埃-约翰逊(1900-1976) 获奖作品:《乌洛夫的故事》 获奖类别:小说
75、1975 [意]埃-蒙塔莱(1896-1981) 获奖作品:《生活之恶》。
获奖类别:诗、散文
76、 1976 [美]索尔-贝娄(1915-) 获奖作品:《赫索格》。
获奖类别:小说
77、1977 [西]阿莱克桑德雷(1898-) 获奖作品:《天堂的影子》。
获奖类别:诗、散文
78、1978 [美]埃-巴-辛格(1904-1991) 获奖作品:《魔术师-原野王》 。
获奖类别:小说
79、1979 [希腊]埃利蒂斯(1911-) 获奖作品:《英雄挽歌》。
获奖类别:诗
80、1980 [波兰]切-米沃什(1911-) 获奖作品:《拆散的笔记薄》。
获奖类别:诗
81、 1981 [英]埃-卡内蒂(1905-) 获奖作品:《迷茫》 。
获奖类别:小说
82、1982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1928-) 获奖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 获奖类别:小说
83、 1983 [英]威镰-戈丁尔(1911-) 获奖作品:《蝇王-金字塔》。
获奖类别:小说
84、 1984 [捷]雅-塞特尔特(1901-1986) 获奖作品:《紫罗兰》。
获奖类别:诗
85、1985 [法]克劳德-西蒙(1913-) 获奖作品:《弗兰德公路-农事诗》。 获奖类别:小说
86、 1986 [尼日利亚]索因卡(1934-) 获奖作品:《狮子和宝石》。
获奖类别:剧本散文
87、 1987 [美]约瑟夫-不罗茨基(1940-) 获奖作品:《从彼得堡到斯德哥尔摩》。 获奖类别:散文诗
88、1988 [埃及]纳-马哈福兹(1911-) 获奖作品:《街魂》。
获奖类别:小说
89、1989 [西]卡-何-塞拉(1916-) 获奖作品:《为亡灵弹奏》。
获奖类别:小说
90、 1990 [墨西哥]奥-帕斯(1914-) 获奖作品:《太阳石》。
获奖类别:散文诗
91、1991 [南非]纳丁-戈迪默(女1923-)获奖作品:《七月的人民》。
获奖类别:小说
92、 1992 [特立尼达]德雷克-沃尔科特
93、 1993 [美国]托妮-莫里森
94、 1994 [日本]大江健三郎 获奖作品:《小说的经验》
95、1995 [爱尔兰]谢默斯-希尼
96、1996 [波兰]维斯拉瓦-申博尔斯卡
97、1997 [意大利]达里奥-福
98、1998 [葡萄牙]若泽-萨拉马戈 获奖作品:《盲目》。
获奖类别:小说
99、1999 [德国]君特-格拉《铁皮鼓》 小说
2000 [法] 高行健 灵山
2001 英国 维-苏-纳保尔 代表作有《给毕斯沃斯先生一所房屋》、《河中一湾》及《幽黯国度》
2002 匈牙利 凯尔泰斯·伊姆雷 表彰他对脆弱的个人在对抗强大的野蛮强权时痛苦经历的深刻刻划以及他独特的自传体文学风格 《非劫数》《惨败》《为一个未出生的孩子祈祷》
2003 南非 约翰·马克斯韦尔·库切 主要作品有《等待野蛮人》、《昏暗的国度》、《来自国家的心脏》和《耻辱》
2004 奥地利 艾尔芙蕾德-耶利内克 她小说和剧本中表现出的音乐动感,和她用超凡的语言显示了社会的荒谬以及它们使人屈服的奇异力量 《利莎的影子》《我们都是诱骗物,宝贝。》 《美好的、美好的时光》《钢琴教师》
2005 英国 哈罗德·品特 他的作品揭示了日常絮谈中的危机、强行打开了了压迫的封闭房间 《生日宴会》、《背叛》、《看门人》《回家》
2006 土耳其 奥罕·帕慕克 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 《白色城堡》《黑书》《新人生》《我的名字叫红》
2007年 英国 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
截止2019年,只有一个中国人,叫莫言,名单列表如下:1、2、3、5、6、7、8、9、10、11、12、扩展资料:中国获奖者介绍: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大栏平安村,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春夜雨霏霏》,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1987年担任电影《红高粱》编剧,该片获得了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2011年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2013年担任网络文学大学名誉校长。2014年12月,获颁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2016年12月,当选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2017年11月,莫言获香港浸会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同年12月,凭借作品《天下太平》,获“2017汪曾祺华语小说奖”中的短篇小说奖。莫言因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作品至少已经被翻译成40种语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诺贝尔文学奖
*2005年哈罗德·品特(1930~2008),犹太人。英国剧作家,被评论界誉为萧伯纳之后英国最重要的剧作家。获得2005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生日派对*看门人*回乡》(2005年获奖作品)、《看门人》(The Caretaker,1960)、《生日派对》(TheBirthdayParty,1958)、《回乡》(TheHome coming,1965)等。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他的戏剧发现了在日常废话掩盖下的惊心动魄之处,并强行打开了压抑者关闭的房间。”
*2006年奥尔罕·帕慕克(1952~),土耳其作家,获得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主要作品有《白色城堡》、《我的名字叫红》(2006年获奖作品)、《伊斯坦布尔》等。
*2007年 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 ),英国女作家,获得2007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品《金色笔记》(2007年获奖作品)、《野草在歌唱》、《暴力的孩子们》、《简述下地狱》、《第三、四、五区域间的联姻》、《简·萨默斯日记》等。
*2008年 勒•克莱齐奥(Jean-Marie Gustave Le Clézio,1940— ),法国“新寓言派”代表作家。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新起点、诗歌冒险和感官迷幻类文学的作家,是在现代文明之外对于人性的探索者”。主要作品有《诉讼笔录》、《金鱼》、《流浪的星星》、《少年心事》、《战争》(2008年获奖作品)、《乌拉尼亚》等。
*2009年 赫塔·缪勒(Herta Müller,1953-),罗马尼亚裔的德国女性小说家、诗人、散文家。授予她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专注于诗歌以及散文的率真,描写了失业人群的生活图景”。代表作品:《我所拥有的我都带着》、《光年之外》、《行走界线》、《河水奔流》、《呼吸钟摆》(2009年获奖作品)等。
*2010年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拥有秘鲁与西班牙双重国籍的巴尔加斯·略萨,与墨西哥的卡洛斯·富恩特斯、阿根廷的胡利奥·科塔萨尔和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被称为上世纪六十年代拉丁美洲“文学爆炸”的主将。获奖理由是,“他不仅绘制出了权力的结构,也犀利地刻画出了个人的抵制、反抗和失败。”代表作如《城市与狗》、《青楼》、《绿房子》、《世界末日之战》、《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谁是杀人犯?》、《叙事人》、《谎言中的真实》、《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等。等小说。
1901 《孤独与深思》获诺贝尔文学奖。 法国 苏利·普吕多姆 代表作品: 《长短诗集》 《命运》,散文《诗之遗嘱》《论美术》 1902 《罗马史》获诺贝尔文学奖。 德国 克里斯蒂安·蒙森 代表作品: 《拉丁铭文大全》 1903 《挑战的手套》获诺贝尔文学奖 。 挪威 比昂斯滕·比昂松 代表作品: 《皇帝》 1904 《金岛》获诺贝尔文学奖。 法国 弗雷德里克米斯塔尔 代表作品:诗《黄金岛》《普罗旺斯》《米洛依》 《伟大的牵线人》获诺贝尔文学奖。 西班牙 何塞·埃切加赖 代表作品:《不是疯狂,就是神圣》 1905 《你往何处去》获诺贝尔文学奖。 波兰 亨利克显克微支 代表作品:《第三个女人》《十字军骑士》《灯塔看守人》 之后再补
《高老头》巴尔扎克
《欧也妮·葛朗台》巴尔扎克
《两个新嫁娘》巴尔扎克
《奥利奥尔山》上集 莫泊桑
《奥利奥尔山》下 莫泊桑
《菲菲小姐》莫泊桑
《真实的故事》吉·德·莫泊桑
《贵人迷》莫里哀
《印度支那》 杜拉
《卡门》梅里美
《磨房书简》都德
《邦斯舅舅》巴尔扎克
《幽谷百合》巴尔扎克
《德朗热公爵夫人》巴尔扎克
《羊脂球》莫泊桑
《勇士的奇遇》大仲马
《吝啬鬼》莫里哀
《娜娜》左拉
《费加罗的婚礼》博马舍
雨露,是万物生长的灵丹妙药,它能让万物欣欣向荣,给人带来希望和欢乐。起名,是给孩子取名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名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文化。一个好的名字,可以让孩子从小拥有一个好的起点。那么,旸字取名呢,有着什么样的寓意及含义?
1、旸是五行金之字,五行属水,寓意孩子聪明机智,有大智慧,富有爱心。
根据五行属性来取名,金能克水,就像是金被水淹没了,所以会出现水变少,阳气不充足的情况。而旸字五行属水,表示有希望的样子,寓意孩子聪明机智,有大智慧,富有爱心,有爱心之义,对人非常友好,人缘非常好。由于在起名时需要注意五行八字,所以名字要避开太多不利因素。例如孩子取名为旸这个名字时,可选择五行属金且与水相冲或水火相济或金水相济等字面寓意相搭。
2、旸字是木之金之字,五行属木,为金之态,寓意孩子金木水火土五行协调,和谐发展。
雨露的滋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都让人感到无比满足。旸,字音shèng,寓意着孩子有一颗包容和感恩之心。这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异曲同工之妙……旸给人带来欢乐、吉祥的同时,也寓意着孩子金木水火土协调发展……
3、旸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字,可形容孩子生机勃勃,乐观向上。
【旸】有光明、温暖、明朗的意思,可用作名字。【阳凯是太阳之意。【阳阳阳】阳代表明亮,阳代表光明及温暖。用阳代表光明的事物,表示孩子生机勃勃,乐观向上。【阳欣可表示欣欣向荣之意。【阳和】可表示温暖的意思。
4、旸字取名,寓意孩子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
旸字寓意孩子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有助于提高孩子的自信心。另外旸字取名还有着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吉祥幸福、生活美满、幸福美满等美好祝愿,其寓意吉祥。而且旸在中国汉字里是非常多见的一个字,我们可以将这个字用在名字中来表达。旸字取名代表着孩子未来很美好而充满希望。如果将其用于起名中,则代表着孩子未来会有很多希望。同时也象征着孩子将来会有所成就。
5、旸作为名字有吉祥富贵之意。
旸这个名字,在很早的时候就被赋予了吉祥富贵的寓意,因为它在名字中的意思很多。所以有很高的吉祥富贵之意。这个名字将孩子命名为【旸】具有美好的寓意。